全市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骨干培训班举办
来源:《重庆保密工作》2017年第3期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打印窗口】 【关闭窗口】
全市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 骨干培训班举办
8 月25 日,全市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骨干培训班在雾都宾馆举办。培训结合近年来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调整变化的实际,旨在持续发力推进定密管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切实增强全市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的履职能力。培训由市委保密办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罗志伦主持,市委保密办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杨林,市委保密办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袁波出席,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定密处副处长刘延东应邀莅渝授课。 杨林同志作培训动员讲话。他指出,举办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骨干培训是落实中保委和市委保密委年度工作部署、持续发力打好定密管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市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市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主任王显刚同志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强调要精心组织筹备,办好培训。围绕办好培训班,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着力补强全市保密工作的“短板”。中办督查组今年开展的实地督查找准了重庆保密工作存在的“短板”,如基层保密工作力量薄弱、普遍缺少专职保密干部、区县 (自治县) 保密局依法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保密技术监管能力不足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保密工作的要求上来,聚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强力攻坚,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全市保密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确保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执行到位。二是要正本清源,坚决打好定密管理“攻坚战”。对于全市部分机关、单位在定密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的种种乱象,如低密高定、只定不解、该定不定、标识不全、定密操作不当造成泄密,以及将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混淆等,绝不可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必须坚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三是要统筹安排,全面开展依法定密工作。要继续发扬“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通过举办系统性的定密管理培训、建立健全定密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有效推进定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争取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变化,“积小胜而成大胜”。四是要履职尽责,推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抓住保密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大对定密责任人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将其切实纳入到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考核中。定密责任人要在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扣扣子”,在保密工作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把好国家秘密的审核批准关和解密审查关上“钉钉子”,绝不能当“甩手掌柜”。 刘延东同志的授课以做好定密管理工作为主题,贯穿依法治密这一主线,紧扣《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及《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围绕国家秘密的基本概念、特征和范围,规范定密的具体要求,以及定密监督和法律责任的种类、制度及依据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应询就机关、单位定密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难点问题作了现场解答。 罗志伦同志最后作培训小结。他指出,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要树立长期打基础、反复抓落实的思想观念,定密责任人要善于从盘根错节、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去寻找和捕捉“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连接点,做到依据法定,持续打好定密“攻坚战”并取得实质性成效,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这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肌体”健康强壮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围绕做好定密管理工作,他强调:一是要明确定密责任人的法律地位,按照《保密法》 相关条款的规定,适当指定定密责任人,明确定密责任人的授权,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培训考核。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定密行为属于国家事权,跳出地方本位和部门本位,紧紧抓住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条主线看问题,才能找到突破束缚定密行为的“瓶颈”。三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对号入座”,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好不明确事项和有争议事项。四是要认真落实解密审查制度,在工作中合理运用自行解密和审查解密两种解密方式,着力推动机关、单位改变“重定密、轻解密”的不良倾向。五是要建立健全定密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定密异议提出、处理的相应流程,并对定密责任人履职情况、国家秘密事项从产生到解除是否得当、已定密事项的定期审查时间间隔是否合适等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界定和评估,切实帮助机关、单位解决定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定密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及有关国防军工单位确定的部分指定定密责任人,各区县 (自治县)保密局负责人及从事定密管理工作的干部共330余人参加培训。 (宣传法规处供稿)